海南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听证会聚焦三大焦点
海南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听证会聚焦三大焦点

 

  8月6日讯:是否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多长合适?跨市县客运经营是否可行?3日上午,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12位陈述人,在《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上,分别进行了阐述。

    个体工商户能否进入客运出租车市场

    省交通厅在介绍起草说明时称,应允许个体工商户进入客运出租车市场。但这种措施遭到出租车经营公司的反对。海南银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吴凌云认为,个体经营出租车社会风险较大,成本高,难以统一管理。三亚市出租汽车协会黄波说,本办法中有关个体工商户的内容应该删除,不宜提倡个体工商户经营出租汽车,出租汽车是特殊行业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吴镇李认为,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应推行公司化经营。由于个体工商户较分散不能形成统一的规范管理,一旦发生矛盾,主管部门都要一一解决,将增长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量,又难管理到位。

    万宁市个体工商户陈元涛说,个体经营比较好,能减少他们在营运当中的压力,服务方面也可以做得更好,同时可以给消费者得到更大的好处。他举例说,从海口市区到海甸岛,目前打的费用25元左右,但如果没有公司的盘剥,15元即可。

    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荣认为,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主体,他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主管部门不能以自己的管理方便作为出发点,增加个体工商户运营成本。草案以服务质量作为主要的竞标条件,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以此来规范管理。

    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多长合适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吴镇李认为,出租车使用年限定为6-8年太长,最好定为5-6年。出租车具有特殊性,一般日行程可达五六百公里,按这样计算,每辆出租车年行使质量可达20万公里,国产车辆一般行驶40万公里要大修一次,如果出租车经营定为6年到8年,在此期间车辆至少要大修3-4次,车容车貌破烂不堪,存在安全隐患并且也影响海南省旅游形象。大多数陈述人赞同5-6年期限。

    三亚联弘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胡迎春则认为,出租车经营使用期限6至8年不合理,经营情况良好,年度考核优质的企业,应当允许更新车辆。

    跨市县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是否可行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吴镇李认为,有些市县出租车经过违规并跨市县经营,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这一点,得到大多数陈述人的支持。

    万宁市个体工商户陈元涛则支持跨市县经营出租车业务。他说,目前,执法部门对异地经营解释不明确。所谓异地经营,他个人理解,是客人上车地点和下车地点都不在车辆所属地。但在执法中,交通稽查人员只要看到海口车跑到三亚,就认定是异地经营。如果客人从海口出发办事去三亚,后又搭车回来,怎么算是异地经营呢?市场需要竞争,群众也需要便捷服务,地方保护主义的界限必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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