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没有按合同处理 旅游未成行该赔多少钱
旅行社没有按合同处理 旅游未成行该赔多少钱

 

  5月16日讯:两位游客在本市一家旅行社报团出游,可在即将出行的前一日,突然接到旅行社的电话,称道路堵塞难以成行,并为此给游客各赔偿50元。但游客近日向本报投诉说,旅行社未按合同处理。

  据两位游客讲,他们一行18位散客参加的是山西希望旅行社组织的“泰山、济南、曲阜三日游”,原定于5月2日晨6时出发。5月1日晚11时许,他们突然接到旅行社电话通知:因通往旅游景点的道路堵车,原定的计划不能执行。考虑到情况特殊,他们同意取消此次出游。次日,两位游客各拿到旅行社50元的赔偿金。但游客认为,此前签订的旅游合同有赔付比例一款,应按此标准赔偿,可旅行社拒绝支付。

  记者注意到,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第八条内容是: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旅游活动未成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在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按照游客此次出游费450元的标准计算,乙方旅行社除退还甲方游客450元的旅游费外,还需要赔付甲方游客225元。显然,旅行社支付的违约金50元与225元存在较大的差距。

  记者就此向这家旅行社了解,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游客出游前1日即告知游客,旅行社是在尽职责,最后也退赔了钱。对于赔付比例,这位负责人没有给予直接回应,只是这样解释:当时旅行社建议游客改行程或延期出游,可有的游客表示堵车也要去,因为是散客团,只好答应。可在第二天的集合地点,却不见部分游客的踪影。

  两位游客质问:“旅行社既然取消行程,为什么不能按合同标准支付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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