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有新规定
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有新规定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可能很多人已经做好了探亲和旅行的准备。为了避免您在乘机出行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近日,民航方面发布有关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的最新公告,公告规定:

  (一)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L)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二)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

  (三)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五)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5日起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的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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